為貫徹、落實國家的方針、政策,針對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查擺的問題,根據學校有關要求,更好地促進學院的思想政治建設,提升領導班子和管理隊伍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教育學院制訂了《教育學院中心組學習暫行規定》。
《教育學院黨總支中心組學習暫行規定》分為中心組人員構成、中心組學習內容、中心組學習組織形式、中心組學習要求四個部分。在人員構成方面,規定中心組成員由學院現任處級干部、正科級干部組成,但根據學習研討內容需要,擴大到學科帶頭人、黨支部書記。在學習內容上作了7條規定,上至國家、省政策法規、社會形勢,下至學校重要會議精神、學院學科專業,學生群體思想動態研究等。中心組學習形式靈活多樣,既可自由發言,交流學習心得體會,也可按照專題,安排重點發言,集體討論,根據需要,學習也可以安排參觀調研、邀請學校有關領導或專家進行培訓、輔導或組織觀摩錄像、視頻等形式進行。將教育學院學習形成學習例會制,黨總支書記為中心組學習制度實施第一責任人,中心組學習由黨總支書記、院長、黨總支副書記輪流主持,每學期單周周一例會議定學習專題,雙周周一進行中心組學習,每次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
健全中心組學習制度,有利于增強中心組學習的規范性,強化制度建設,有利于促進干部自覺學習的長效機制,推動學習的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教育學院黨總支于10月底就中心組如何學習進行討論,草擬了中心組學習暫行規定的征求意見稿,在11月4日上午的班子例會上,討論并通過了《教育學院黨總支中心組學習暫行規定》。(徐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