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潘巧)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安慶師范大學校長彭鳳蓮帶來關于完善公益訴訟制度的建議。
彭鳳蓮說,近年來法院審理的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公益訴訟案件越來越多,這些案件的公正審理有利于維護我國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但現階段我國沒有專門統一的關于公益訴訟的法律,還存在公益訴訟起訴主體單調、公益訴訟的案件范圍沒有明確界定、宣傳普法力度不足等問題。
針對我國公益訴訟存在的上述問題,彭鳳蓮表示,加快制定公益訴訟法,通過立法明確公益訴訟的起訴主體、受案范圍、相關程序和與相關法律的關系,以增強公益訴訟案件處理的可操作性。
在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方面,彭鳳蓮認為,除了檢察機關代表國家提起公益訴訟外,還應明確相關行政機關和鼓勵更多社會組織提起公益訴訟,廣泛凝聚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力量,力求實現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效果最大化。
在拓寬公益訴訟案件新領域方面,司法機關近年來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但從立法層面來看,公益訴訟案件的具體范圍沒有明確界定。
彭鳳蓮建議,在總結司法機關在公益訴訟案件新領域有益探索的基礎上,應在立法上明確公益訴訟案件的具體范圍,比如,明確檢察機關和法律規定的組織可以提起公益訴訟的案件范圍包括:一是扶貧救助、就業歧視、環境資源、食品安全、弱勢群體權益保護等民生領域案件;二是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證券金融安全、破產等經濟領域案件;三是安全生產、文物保護、知識產權、英烈保護、國防安全等特定領域案件;四是其他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
此外,基于目前存在的宣傳普法力度不足問題,彭鳳蓮建議加大公益訴訟案件普法宣傳力度,引導相關媒體重點報道公益訴訟案件。法院在開庭方式、裁判文書撰寫與公開等方面應有所創新,充分發揮法院審理公益訴訟案件的司法普法作用,增強案件審理的社會效果。
來源:【民主與法治時報】http://e.mzyfz.com/paper/1996/paper_53415_11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