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的總體安排,截至目前,我校共清理反腐倡廉制度319項,其中繼續堅持138項,廢止174項,需要修訂完善28項,擬新出臺136項。為確保制度建設“立、改、廢”的意見落到實處, 6月2日上午,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推進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會議,研究反腐倡廉制度推進年活動制度健全階段的制度完善和制度創新工作。校紀委書記、推進年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殷紅出席并主持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及工作人員等參加會議。
會議通報了我校反腐倡廉制度健全階段“立、改、廢”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研究提出了制度完善和制度創新工作的五點要求:一要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制度完善和制度創新工作任務進行認真分解,進一步明確職責;二要把握時間要求,盡早盡快高質量完成制度完善和制度創新工作任務;三是嚴格程序,各責任單位完善和創新的制度出臺前須經過分管校領導審核并提交學校有關會議研究;四是要加強督查,辦公室要指導督促各職能部門和院系開展好制度健全階段的各項工作;五是要將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與學校效能建設相結合,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紀委)